蕪湖:全力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2008-11-1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蕪湖縣高度重視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今年以來采取9項措施,全力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截至上個月,全縣享受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待遇890人次,享受補償費104萬元。
全力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該縣今年24項民生工程之一。為切實完善這一惠及廣大城鎮居民的德政工程,該縣擴大了參保范圍,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范圍,并把在校學生范圍擴大到幼兒園。降低了居民個人繳費標準,將原18周歲以下非在校居民個人繳費標準由去年的100元降為50元、其他居民(包括被征地居民)由去年的230元降為200元、在校學生為每人每年50元。擴大了門診慢性病范圍,將第一類慢性病由原來的6種擴大到10種,第二類慢性病由原來的2種擴大到5種。提高了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取消第一類門診慢性病600元門檻費,全年報銷累計封頂線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患多種慢性病的由原來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
此外,該縣還調整學生無責任人意外傷害門診待遇,調高因生育醫療費用補助標準,建立兜底保障和撫恤制度,做好城鎮居民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之間制度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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