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困難企業可緩繳社保基金
2008-09-26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記者從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針對當前企業面臨的困難,江蘇省日前出臺了服務企業的10項新舉措,將進一步幫助企業化解“用工難”矛盾,妥善處理困難企業社保問題。其中規定,在不違背養老保險基金征繳、使用、監管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對明確界定的困難企業,經報批可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保基金。
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職工對企業工時管理和加班加點的投訴大幅度增加。新措施要求各地改進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在符合條件、方案可行、勞動者權益又能得到維護的前提下,進一步簡化審批手續,為用人單位選擇合適的工時管理制度提供方便。針對企業普遍面臨的招工難等問題,新措施規定,中小企業到人力資源市場設點招聘的,可減免服務費。
新措施還明確提出,對使用農民工較多、五項社會保險統一征繳確有困難的企業,可先行為農民辦理工傷保險。對暫時確實無力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困難企業,可允許其先行參加住院基本醫療保險或大病醫療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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