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失業保險金八月起全面提高
2008-09-02作者:未知來源:勞動法律網
日前,湖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宣布,從8月1日起,湖北省分四檔全面提高失業保險待遇,包括失業保險金和醫保補助費。
據悉,根據規定,失業人員月失業保險金和月醫療補助費標準分別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5%確定。省人民政府已決定從今年8月 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為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勞動保障部門決定從8月1日起,提高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和醫療補助金發放標準。
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490元/月、420元/月、364元/月、315元/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發放標準分區域提高到35元/月、30元/月、26元/月、22.5元/月。其中,武漢市中心城區的失業保險待遇按最高檔執行。
另外,省直失業保險參保繳費單位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490元/月。 (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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