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爭議可以私了解決嗎
工傷爭議是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工傷相關的事宜所產生的爭議,F實生活中,有不少用人單位為了息事寧人,對于工傷職工往往私下賠償解決,但工傷爭議可以私了解決嗎?詳細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工傷爭議可以私了解決嗎
時下很多用工單位在工傷發生以后為逃避責任或者逃避政府處罰與社會輿論壓力試圖采取和勞動者私下調解,而很多勞動由于不懂法怕麻煩便接受私了的提議,但這卻是一種對自己極不負責人的做法,這樣不僅會損害個人權益,更會助長用工單位的氣焰,讓更多的勞動者受到傷害。
因此,勞動者發生工傷以后,用人單位私下與勞動者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無效,理由是工傷認定、賠償是國家強制執行的范圍,必須通過勞動保障部門來處理,私了協議破壞了國家關于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是無效的。
二、應該怎樣解決勞動爭議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后,可通過下列程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自愿申請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3)仲裁解決。雙方不愿或無法通過上述兩種方式解決的,可自發生勞動爭議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訴訟解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基層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還可以向當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的判決結果為終審判決,即時發生法律效力。
三、什么工傷爭議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1、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2、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3、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4、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工傷爭議可以私了解決嗎?答案是否定的,F實中,諸如工資、加班費、辭退糾紛等勞動爭議,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私了解決,即協商解決,但工傷爭議的處理必須通過法定的程序,包括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鑒定等諸多程序。這些步驟不是單位與勞動者私了解決就可以省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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